布考斯基///三只鸡
薇琪这女人还不错,可我们之间也有不少的麻烦。那阵子我们一直喝葡萄酒,波特酒。那女人喝醉之后就开始说个没完,编造一些关于我的谣言。那些话恶毒的简直无法形容。还有她说话那个腔调:寒碜,咬字不清,刺耳,疯疯癫癫。换哪个男人都受不了。我也一样。
有一次,她躺在我们公寓的折叠壁床上,扯着嗓子喊那些疯话。我求她别再说了,可她就是不肯。最后,我直接走过去,把床连同躺在上面的她一起抬起来,整个儿折进了墙里。
接着我走回去坐下,听着她在里面尖叫。
可她叫个没完没了的,我只好再走过去,又把床从墙里拉了出来。她就躺在那里,抱着自己的胳膊,一口咬定胳膊断了。
“你的胳膊不可能断。”我说。
“就是断了!就是断了!!你这个恶心的狗杂种!你把我的胳膊弄断了!”
我又喝了几杯,可她还是一直抱着胳膊哼哼唧唧。我终于受够了,告诉她我马上回来。我下了楼,在外面一家杂货店后面找到几个破木箱。我挑了几根结实的木板条,把它们硬掰下来,又拔掉上面的钉子,然后坐上电梯,回到了我们的公寓。
大概用了四根木板条。我从她的一条裙子上撕下几条布,把木板绑在她的胳膊上。她安静了两个钟头,结果又开始闹了。我再也无法忍受,于是叫了辆出租车,带她去了公立医院。出租车一开走,我马上把那些木板拆下来,扔到了街上。没想到,医院居然拍了X光片——给她的胸部,又给她的胳膊打上了石膏。你能想象到这个场面吗?假如她摔坏了脑袋,医院一定会给她的屁股拍X光。
总之,从那以后,她经常坐在酒吧里和人讲,“我是唯一一个被折叠壁床折进墙里的女人。”
至于她是不是唯一一个,我也无法确定。反正我任由她这么去说。
还有一次,她把我惹火了,我扇了她一巴掌,正好抽在嘴上,把她的假牙打的稀碎。当时我也没想到居然会把她的假牙打碎。我出去买了瓶强力胶,又替她把碎掉的假牙粘了起来。这还真管用了一阵儿。可有天晚上,她正坐着喝酒,嘴里的假牙突然又碎开了,弄得满嘴都是碎牙。
那酒太烈了,连胶水都给泡开了。真够恶心的。我们只好给她重新弄了一副假牙。至于怎么弄到的,我已经记不太清了。不过她一口咬定那副假牙让她看起来像匹马。
我们差不多每次喝了一阵子以后就会吵起来。薇琪说我一喝醉就会变得特别恶毒,可我觉得真正恶毒的那个明明是她。总之,吵着吵着,她就会突然站起来,摔门而出,跑到外面的某家酒吧里。用姑娘们的话来说,就是“去钓个凯子。”
每次她一走,我的心里就不好受,这一点我得承认。有时候,她会两三天不回家,晚上也不回。她这种做法很不好。
有一次她又跑了出去,我坐在那里喝酒,想着这件事。然后我站起来,找到电梯,也下到了街上。我在她最喜欢的那家酒吧找到了她。她坐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条紫色的围巾。那条紫围巾我以前从没见过。好啊,还有东西瞒着我。我走到她面前,非常大声的喊,“我一直想让你更像样一点,可你他妈的就是个婊子!”
酒吧坐满了人,一个空位都没有。我抬起手,用尽全力一挥,一巴掌把她从那张该死的吧凳上抽了下去。她摔倒在地,尖叫起来。
当时我们在酒吧的最里面。我甚至都没回头看她。我径直穿过整间酒吧,朝出口走去。接着我转过身,面向酒吧里的所有人。酒吧里面安静极了。
“现在,”我说,“要是有人看不惯我刚刚的行为,就立马讲出来。”
此刻的酒吧比刚才还要安静。
我转过身,走出了门。我刚一踏上街,就听见里面的人开始叽叽喳喳、嗡嗡作响,嗡嗡作响、叽叽喳喳。
这帮怂货!这么一大群人,没有一个有种的。
不过她当然是回来了。嗯,算了,我接着讲。就在最近的一天晚上,我们坐在那里喝酒,那些老一套的争吵又开始了。这一次,我决定走人。
“老子现在要离开这个鬼地方!”我冲薇琪吼道,“我再也受不了你他妈这么折磨我了!”
她一下跳到了门前,挡住了门。
“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否则,你休想离开!”
“好吧,是你非得这样的......”
我给她狠狠来了一拳,她倒在了门口。为了出去,我只好把她的身体挪开。
我坐电梯下了楼,感觉相当不错。从四楼下来的这一小截,我坐的神清气爽。那电梯是个笼子似的破玩意儿。闻起来像旧丝袜、旧手套、旧拖把。但不知为何,它也给了我一种安全感和力量,酒精在我的血液里奔腾。
可等我到了外面,我又改变了主意。我去了酒铺,买了四瓶酒,然后回到住处,重新坐电梯上楼。还是一样的安全感和力量。
薇琪正坐在椅子上哭着。
“我回到你身边了,宝贝儿,你可太幸运了。”我告诉她。
“你这个王八蛋!你打我!!你竟然打我!!!”
“嗯。”我说着,打开了一瓶新酒。“如果你继续胡闹,我还会打你。”
“是啊!”她尖叫道,“你也就敢打我了!可让你打个男人,你根本没那个胆子!”
“我他妈当然不会打男人!”我冲她吼道,“我才不会去打男人!你当我疯了吗?这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这句话让她消停了一会儿。我们坐了一阵儿,用喝水的玻璃杯一杯又一杯地灌着葡萄酒,波特酒。
然后她又开始骂起来了,主要骂的是我趁她睡着的时候打手枪。
得了吧。就算这是真的,那也是我自己的事;如果不是真的,那她可真的疯了。
她说我在浴缸里打手枪,在壁橱里打手枪,在电梯里打手枪,到处都打。
每次我从浴缸里出来,她都会冲进浴室,然后就来这么一出:
“那儿!我看见了!你看看!你看看!”
“你这个疯婆娘,那不过是一圈水垢。”
“不是!那就是精液!那就是精液!”
要不就是我正在洗腋窝和我大腿中间时,她就突然冲了进来:
“你看!你看!又在打手枪!”
“干什么?我在洗我的蛋蛋!那是我的蛋蛋!妈的!男人连自己的蛋蛋都不能洗了吗?”
“那个翘起来的是什么?”
“我的左手食指!现在给我滚出去!!”
要不就是在床上,我睡的正香,突然一只手就抓住了我的老二和蛋蛋——老天爷啊,那可是半夜啊,我睡的正香呢——更别说还有那锋利的指甲!
“哈哈哈,抓住你了!抓住你了!”
“你这个疯婆娘,你下次再这么干,我发誓一定杀了你。”
“抓住你了!抓住你了!抓住你了!”
“老天爷啊,睡觉吧......"
所以这天晚上,她就坐在那里,一个劲儿地嚷嚷,说我又在偷偷打手枪。我只是坐在那里,喝着酒,什么也不否认。这让她很生气,越来越气,越来越气。
终于她忍不下去了,她没完没了地说着打手枪——我是说,一口咬定我在打手枪——而我只是坐在那里冲着她笑。于是她跳起来,冲出了门。
我由她去了。我坐在原地喝着我的葡萄酒,波特酒。
还是老一套。
我想了想。嗯,嗯,唉,好吧。
然后我慢悠悠地站起来,坐电梯下了楼,还是老样子,那种熟悉的力量感。我不生气,我很平静,无非是那场打了不知多少遍的老仗。我沿着街走下去,可没去她最喜欢的那家酒吧。何必把同一出戏再演一遍呢?你是个婊子,我一直想把你变成一个正常的女人。哎真是些屁话。一个男的这种话说多了会变得非常可笑。所以我去了另一家酒吧,在靠门的一张凳子上坐了下来。我点了杯喝的,猛灌一口,把杯子放下,然后我看到了她,薇琪。她在酒吧的另一头,不知道为什么,她看上去吓得魂快没了。可我没朝她走去,只是盯着她看,好像不认识她一样。
然后我注意到旁边有个什么玩意儿,裹着那种老式的狐狸皮草,死狐狸头垂在她的乳房前,盯着我,她的乳房,也盯着我。
“你的狐狸看上去需要喝上一杯了,亲爱的。”我对她说。
“它死了,用不上喝。但是我得喝一杯,要不然我就要死了。”
像我这么善良的人,怎么会容忍死亡蔓延呢?我请了她一杯酒。她告诉我,她的名字叫做玛吉。我告诉她,我叫托马斯·南丁格尔,是个卖鞋的。
玛吉,所有这些有名字的女人,喝酒,拉屎,来月经,睡男人,被折进墙里。这实在让人吃不消。
我们又喝了两杯,她开始翻手提包,把孩子的照片亮给我看。一个又丑又呆的男孩,一个没有头发的女孩。他们待在俄亥俄州某个无聊透顶的地方,跟着他们的父亲。他们的父亲是个野兽,只懂得赚钱,没有幽默感,也从不体谅别人。哦?还是这种男人——他把女人带回家,开着所有的灯,当着她的面和她们上床。
“哦,我明白,我明白,”我说,“是啊,当然,大多数男人都是野兽,他们根本不会体谅别人。可是你如此的可爱,他妈的,太不应该了。”
我提议换一家酒吧。薇琪已经开始挪动她的屁股了,她可是有一半印第安的血统。
我们把她留在原地。我们拐过墙角,在那里又喝了一杯。
然后我建议去我的住处,去吃点东西。我是说真的,煮点东西,烤点东西,再炸点东西。
我当然没和她提薇琪,不过薇琪一向觉得自己那该死的烤鸡做得特别棒。也许因为她自己长得就像一只长着马牙的烤鸡。
于是我建议买只鸡回来烤,给它浇上威士忌。她没有表示异议。
那么,酒铺,一瓶五分之一加仑装的威士忌。五六夸脱啤酒。我们找到一家通宵营业的食品店。里面居然还有个肉铺。
“我们想烤只鸡。”我说
“老天爷啊。”他说。
我不小心掉了一瓶啤酒,酒瓶一下子炸的粉碎。
“老天爷啊。”他说。
我又往地上扔了一瓶。想看看他这回会说些什么。
“老天爷啊。”他说。
“我要三只鸡。”我说。
“三只鸡?”
“老天爷啊,没错!”
屠夫伸手进去,拿出三只惨白发黄的鸡。鸡身上还留着几根又长又黑、没拔干净的毛,看起来简直像人的头发。他把三只鸡全包在一起,包成一个大大的包裹。用厚实的粉红色包装纸把这个包裹裹得严严实实,再拿那种粘得要命的胶带封住。我付了钱,我们便离开了那里。
回家的路上我又摔了两瓶啤酒。
我坐电梯上楼,感觉我的力量也跟着往上涨。一进门,我就掀起玛吉的裙子,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吊着她的丝袜。接着,我借着威士忌的酒劲,用我那张长着长手指的右手狠狠地捏了一下她的屁股。她尖叫了一声,那个粉色的大包裹掉到了地上,滚过地毯,三只鸡全滚了出来。
那三只鸡惨白发黄,身上粘着二十九还是三十根黑毛、仿佛被割下的人头上黑黑的头发。它们就那么张着口躺在那张磨旧的地毯上,看起来有种说不出的古怪;地毯上织着黄色和棕色的花、树,还有龙,而这一切就在电灯底下,在洛杉矶,在世界尽头,在第六街和联合街的附近。
“噢,鸡!”
“去他妈的鸡。”
她的吊袜带脏兮兮的,很完美。我又捏了一下她的屁股。
妈的。我坐下来,撕开威士忌瓶口的封纸,倒了两大杯酒,然后脱掉鞋、袜子、裤子、衬衫,又拿了她一根烟,只穿着内裤坐在那里。我向来一进门就这么干。我喜欢让自己舒服点。那娘们要是不喜欢,那就去她妈的吧。她可以走。可她们总会留下。我很有我的一套。有些娘们说我本该当国王。另一些则说些别的话。去她们的。
她喝掉了大半杯酒,手又朝着自己的包伸去。“我在俄亥俄州还有几个孩子,他们都很可爱。”
“别说这个了,这个阶段已经结束了。告诉我,你会给男人吹吗?”
“你什么意思?”
“妈的,算了。”然后我又拿起一个杯子,倒满酒,接着喝。
我不知道我们喝了多久威士忌,但很显然已经上头了。因为等我恢复清醒,我已经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我盯着头顶的电灯,玛吉赤裸裸地站在我面前,用她那条狐狸皮草飞快地摩擦着我的老二。与此同时,她反复地念叨着,“我要搞你,我要
搞你
......”
“听着,”我说,“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搞我,我今天早些时候已经在电梯里打过一次手枪了。我想那会儿大概是八点。”
“管他呢,我照样要搞你。”
她拿狐狸皮草摩擦得更快了。感觉还不错。也许我应该给自己搞上一条。我以前认识一个朋友,他会把生肝塞进一个高玻璃杯里,然后搞那玩意儿。但是我可不喜欢把自己的小家伙塞进那种容易碎,容易割伤人的东西里。你可以想想下面的情境:下体血淋淋地去看医生,然后告诉他,现在这样全是因为我“临幸”了一个水杯。有一次,我在德州的小镇上流浪,见到了一个身材很棒的姑娘,她看上去性感的要命,可没想到却嫁给了一个干瘪的老侏儒。那个侏儒脾气恶劣,好像还得了什么病,弄得一直浑身颤抖。她养着他,还推着他的轮椅四处散步。我常常想象那个家伙扑到她的身上。你知道,我的脑子里总会浮现那个画面。后来我终于弄清了是怎么回事。她年轻的时候,把一个可乐整个塞进了自己的身体,结果卡在了里面,怎么也弄不出来,只能去找医生。医生把可乐取了出来,可不知怎么的,这个事儿也传遍了整个小镇。从那之后,她的名声就彻底毁了,偏偏她又蠢的不懂得离开。没人想要她,除了那个浑身颤抖的侏儒。他才不在乎呢——镇上最好的屁股已经归他了。
我在哪儿来着,哦,对了。
她手里的狐狸皮草越来越快,我那里终于有了点反应。就在这时,我听到了钥匙插进门锁的声音,妈的,八成是薇琪。
好吧,很简单,我想,只要把她一脚踹出去,然后接着干我的事就好了。
门开了,薇琪站在那里,身后还站着两个警察。
“把这个女人从我的家里赶出去!”
警察!我简直不敢相信。我赶紧拉过床单,盖住我那跳动的性器官,装作已经睡着了。看上去就像我在床单下面藏了个黄瓜。
玛吉开始反击:“我认识你,薇琪!这他妈根本不是你的家!这家伙靠舔你屁股上的毛就挣到了这个公寓的一席之地。他拿他那砂纸一样的长舌头舔的你对着天堂用摩斯电码胡言乱语。你根本就是个婊子,一个彻头彻尾的,花两美元就能让你吃屎的婊子。这一套在小罗斯福的时代就已经过时了,而你那时都已经四十八岁了!”
听到这里,我的黄瓜软了。这两个娘们肯定有八十岁了。要把她们俩的岁数加起来,恐怕能一路活回去给亚伯拉罕·林肯吹箫了。差不多吧。给罗伯特·E·李将军吹箫。帕特里克·亨利。莫扎特。塞缪尔·约翰逊博士。罗伯斯庇尔。拿破仑。马基雅维利?酒精防腐,上帝永存,妓女吹箫。
“谁是婊子?你说谁是婊子?你才是婊子!说的就是你!你在阿尔瓦拉多街上卖你那个烂逼,已经整整卖了三十年!要是一只瞎耗子钻进去,估计都得被吓得连连后退。好不容易有个男人来,你还吱哇吱哇地乱叫,那一套早在孔夫子草他妈的时代就过时了。”
“你这个贱货!你让男人憋出来的蓝蛋蛋,比迪士尼乐园一棵银色圣诞树上挂的蓝球还多!你这个……”
“听着,女士们,”其中一个警察说,“我得请你们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辞,再把声音放的低一点。理解和善意才是民主党思想的基调。哦,我就是太喜欢肯尼迪了,他那可爱的小脑袋,旁边膨着一团毛茸茸、看的人心痒痒、性感得要命的头发。你们难道不喜欢吗?”
“你这个死基佬,”玛吉说,“所以你才穿这么紧的制服裤子吧。为了让你的翘臀显得更甜美?老天呀,确实看起来很甜美。我都有点想亲自搞搞你了。我看见你们这帮混蛋在高速公路上开罚单,一个个弯腰趴到汽车窗户上,我每次都想捏一把你们那紧绷绷的小屁股。”
那个警察死气沉沉的眼睛里突然闪过一道亮光。他从腰间解下警棍,在玛吉的脖子侧面轻轻敲了一下,玛吉便倒在了地上。然后他给她戴上了那副银闪闪的手铐,我听到了手铐扣上时发出的咔哒咔哒的声音。这些狗杂种每次都扣的太他妈的紧了。可一旦你戴了一会儿,就会觉得感觉还行,沉甸甸的,有一股强硬的力量,让你觉得自己像耶稣,或者其他什么戏剧里的人物。
我一直闭着眼睛,所以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给她披件睡袍。
那个给她铐上手铐的警察对另一个警察说:“我带她坐电梯下去。我们坐电梯。”
我听不太清楚,可他们往下走的时候,我还是尽量竖着耳朵听。我听见玛吉尖叫着:“噢——噢——你这个狗杂种。放开我,放开我!”
他不停地说:“闭嘴,闭嘴,闭嘴!这都是你自找的!而且这还不算什么!这……只是……开始!”
然后她真的尖叫了起来。
另一个警察朝我走了过来。我眯开一只眼,看见他把那只又大又黑、锃光瓦亮的皮鞋踩到了床垫上,踩着我的床单。
他低下头看我。
“这货是个基佬吗?他看着很他妈的像个基佬。”
“我感觉他不是,也可能是吧。不过他钓女人还是挺在行的。”
“用不用我把他也抓进去?”警察问薇琪。
我闭着眼等了很久。老天啊,可真是漫长。那只大脚就一直踩在我的床单上。电灯光从头顶射了下来。
她开口了,终于开口了。“不用,他.....没事。让他这么待着吧。”
警察把脚放了下来。我听见他穿过房间,然后停在门口。他对薇琪说:
“下个月的保护费,我得多收五块钱。你现在越来越难罩了。”说完他走了。我是说,走到走廊里去了。
我等着他进了电梯。我听见电梯一路下到了一楼。我从1数到了64,然后猛地从床上跳起。我的鼻孔一张一合,活像发情的格里高利·派克。
”你这个该死的婊子!你敢再这么干一次,我非杀了你不可!”
“不要!不要!不要!”
我抬起了手,准备按老样子反手给她一巴掌。
“我都让他们别抓你了!!”她冲着我尖叫。
“嗯。你说的对。那我得重新考虑考虑。”
我把手放了下来。
还剩着点威士忌和葡萄酒。我站起来,把门上的防盗链扣好,关了灯,和薇琪坐在那里,喝酒,抽烟,聊些事情。这个怎样,那个如何,简简单单,轻轻松松。然后,像从前一样,我们望着同一匹红马,就在我们东边不远的市中心,一栋楼的侧面。那匹马在红色霓虹里飞啊,飞啊,飞。它整夜都在那栋楼的墙上飞翔,不管发生什么也不会停下停止。你知道那是什么,一匹红色的马,长着红色霓虹做成的翅膀,就像我上面告诉你的那样。像往常一样,我们数着数:1,2,3,4,5,6,7. 那扇翅膀每次都会扇动七下,接着,那匹马,一切的一切,都会暂停一下,不一会儿又重新开始。我们整个公寓都会浸入那片红光,等到那匹马停止飞翔之时,一切又会突然变白。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大概是飞马下面的广告牌造成的。上面买这个产品,那个物件,用的就是这种白光。我和薇琪坐在那里,说话,喝酒,抽烟,后来我们上了床,她给了我一个不错的吻,她的舌头有一种带着歉意的悲伤。我们做爱,在红马飞翔之时,做爱。马的翅膀扇动了七下。在地毯的中央,那三只鸡还待在原地,看着我们。三只鸡在红光和白光之间交替变换着颜色。七次,它们变红。然后变白。十四次,它们变红。然后变白。二十一次,它们变红。然后变白。二十八次……
今晚真是个美妙的夜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