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与忆
记到忆。标记,保持,再认,复述,在纯粹思维活动中可以十分清楚地观察出其流程。
针对欲望目标所为的动作中,记忆活动作为确定性的依据被一再应用。最牢固的记忆,应是包含强烈欲望以及情绪激发的记忆。次之则是对彻底解决欲望困扰的希望的记忆,比如经常性的的幻想和思辨。我有一个希望,确实。现实经验和想象经验同样重要,后者也许是人类特质。有自我存在其中的现实,均为想象形态的现实。该现实包含情感、行为倾向、认知三种主体特征。复述即想象,这样说是为强调复述不是复印。人性的可塑性或者多种经验的综合能力决定了想象不可能是复印。生物与物质环境媾合,始终处在条件反射层面。而人类之所以被称之为有灵魂,正是因为忆(回忆,创造性地复述),使其行为闪烁哲学之光。
忆的状态是超越生物基本反射的人类特有状态了,目前我们暂且将其归为上帝的恩赐。在复述中重塑记忆,社会性地分享记忆,共识性地撰写记忆,最后一种可称之为历史。历史有终极之义,我们无法逃离其区域。
艾宾浩斯(德,1850-1909)发现遗忘规律遵循一条随时间递减的曲线。在时间中静止的记忆,如果起始为100%的量,20分钟后仅余 58.2%,1小时后剩44.2%,8-9小时后剩下35%。8%,1天后剩33.7%,2天后,27.8%,6天后,25.4%,一个月后,21.3% 。所以我想像,一个月后,如果试图完整回忆,便会以占78.7%的“错误”信息去填补。为什么呢,因为完整性是难以节制的渴望。我们以遗物为起点,编撰长长的故事。或者以遗物为中心,想象一个氛围感极浓的场景。对完整性的渴望超过对真实性的要求,甚至可能完全颠覆了本来。本来是什么呢?知道本来已经面目全非了,但不在乎。因为以欲望表达为目的回忆过程,正是欲望满足过程。
最后我补充一段《深夜遇见长颈鹿》的片段,(我只是突然想): 房间氛围呈现大麻烟雾和辛辣香味以及音乐混合而成的深紫色,没有声音。CD机经过一阵嘎吱嘎吱的轻微噪响之后,便已停放很久了。现在它也是举重若轻地刚好悬浮在架子上。音乐已经失去声音,但他知道音乐还在其间。正如他躺在沙发上,却丝毫不觉沙发和身体间的压力。眼前诸物,似乎皆是他的脑海中的印象,而非实体本身。没有重量,没有引力。房中诸物还在原位,但却失去固定感,失去彼此的联系,静静而不动声色地悬浮着。这感受发自内心,令他首次发现内心如此强大,足可令房内印象顷刻间全部移入记忆并回放在视网膜上。那之前已经发生过的事,比如CD机因为循环播放太久而过热烧坏,其过程一旦被想起,便立刻清清楚楚地呈现在眼前。而时间,也是那样的。只是电力驱动电子钟的闪烁。时间,直观的看法是一种变化,仅物质之动。行为之后是思想,思想具有时间态。钟表只是人们彼此的约定,与物质变化,与意识流动无关。只为达成交流。(几点到啊?三点半吧。)他不知道此时自身的存在可否放入钟表的制度中加以度量。貌似梦境,但又不是;貌似幻觉,但幻化的并非他物,而是他本人。这只能归结为大麻作用,这一次他不知道自己已进入大麻的隐秘源泉有多深。直到他听到,很重的砸门声。似乎也并非是听到。就像那地震,给人感觉是听见了,却不一定来自听觉。说是听觉,只是一种比喻。他觉得那一会儿房中诸物晃了一晃,或者像是,闪烁了一下。就这么一下,它们便回到重力和相互作用力之间的关系里了。而他自己,也觉失去的四肢回到了感觉中。他便有力气从沙发起身,像往常那样走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