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1117
有点晕。
在看这个关于多意识的视频 https://youtu.be/PxQyPl5yvZ8 3
然后我又试图将多意识理论和存在主义的自在的存在(Being-in-itself)与自为的存在(Being-for-itself)结合起来思考。
自在的存在与自为的存在
上述区分出的两种存在中,一般来看,前者指未与人的思维产生作用的事物,后者特定地指思维着的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存在样态的区分不仅仅是存在范围的不同,更为重要的是存在方式的差异。萨特由此来说明有意识的人的存在与一般给定的自在的存在的本质差异。
自在的存在是一种外在于思维主体,类似于康德所说的“自在之物”的存在。一般地说来,在萨特的哲学里,自在的存在是属于外在世界、物质的范畴。不过上述定义还不准确,需要更加具体地加以阐明,在萨特看来,“自在的存在”并非直接就是我们日常所看到的显而易见之物,如房屋、树木、电脑、手机之类。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上述述之类物完全包含在“自在”层面上外延之中,换句话来讲,日常所熟悉的事物本身是客观、不以任何意识为转移的存在,不管他们是荒谬的还是经我们思维加工过而变得井然有序的,这是物最本己的存在。“自在的存在”是无意义可言的,一旦我们赋予其意义,它就被我们的意识虚无化了,不再是原初意义上的“自在”了。在此,萨特就运用十分精炼话语对“自在的存在”加以总结,得出三个最根本命题:首先,“存在即存在”。就是说存在即是直接给定的存在,从始至终完全地、无其他限定条件地存在着。“这意味着存在既不能派生于可能,也不能归并到必然……自在的存在永远既不能是可能,也不能是不可能,它存在”( [3] , p. 27);就好像康德所言,对于这样的存在物,我们说不上任何东西,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它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第二,“存在自在”。这意味着,存在本身如此,我们看不到内因,也找寻不到外因,没有目的,也无需依附。“物质性的存在永远不会去追问自己的存在,它任何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他物”( [3] , p. 25)。第三,“存在是其所是”。这与第一条有其一致性,同样是强调存在的直接给定性和自然而然性,谈到其他属性,似乎就变得无言,它就是它所是的那个样子,这是一种绝对的同一性,它既定且坚硬,他全然被自己塞满,不具有任何的否定性,只有全部的肯定,它早已超越一般的生成转化,也不依附于任何的时间,无所谓过去与将来,也没有现在,完全“脱离了时间性”。
自为的存在即是思维意识的存在。对这样的存在,萨特始终都是通过思维实践来予以说明的。与自在的规定性相反,自为的存在没有固定的本质,它总是不断地创造自身,获得自身,然后超越自身,赋予事物以不断超越的意义,所以它就刚好是自我创新性和思维主体超越性的,总而言之,它注定自由。萨特在这里,其实是将自为直接等同于人的存在,所以,也就是说,人注定自由。萨特对“自为的存在”做了如下的规定:首先,自在是现成就有的,具有已然不变的规定性;但自为却是不断生成的,它是一个变化的过程。然后,自在的存在既定不变,脱离时间性,无所谓过去与将来,始终如一;但自为就不一样了,它是生成变化的过程,这也就是说自为总是处于意识活动之中,意识不断要寻求超越,不断追求和领悟已经获得的本质规定性,他的实在纯粹的拷问性的。它之所以能提问,是因为它生长于问题之中,“它的存在永远不被给定,而是被拷问的,因为相异性的虚无总是把他与他本身分开;自为永远是悬而未决的,因为它的存在是一种永恒的延期”( [3] , p. 78)。再者,自在坚硬无空洞;但自为却空洞无内容,因为内容是需要自己不断去填满的,人因此完全是自由的。一方面,它通过思维实际活动不断赋予自在的存在以各种各样的意义和价值,使它们拥有不断超越的本质,再者,不断超越自我,扬弃掉本身已然拥有的各种属性,不断造就出新的本质。
然后算力不够了头晕。